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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回(1/2)

曾经,兰秋晨因为得到偶像的认可而兴奋,且感到无比的荣幸。
但如今,她非常想念自己的店。如果时光能够重来,她一定要好好守着自己的小店,绝不再想入非非。名人的助理,不该是她这等凡夫俗子能够肖想的。
她太难了有木有!
桑家二姐特别的强势,说来就要来了。无论怎么劝都不好使,人家现在索性不再接她的电话,她只好等在山里。
一旦谈不拢,她就得在警局里见家人了。
“阿桑,”兰秋晨挂了大哥的电话,双手抱头,一脸绝望地看着门前的几棵树,“你到底在哪儿”
不管她有什么秘密,再不回来就坑友了。
因为桑二姐气急败坏地警告她,再不说出阿桑的下落,她就报警!所以,偶像如果再不出现,自身难保的她被捕的消息一旦上了热搜,兰家人都得遭殃。
兰泉台将再一次迎来人潮最高峰,挟带怨气那种。届时,兰溪村指不定会被小天后的粉丝踏平……
正在自怨自艾,手机铃声突然响起,把头脑一片空白的她吓得浑身一哆嗦。
说实话,她最近对自己手机的铃声感到前所未有的害怕,改天得换了它。战战兢兢地抬眸瞅瞅来电,呼,还好,陌生电话让她松了一口气。
只要不是桑家二姐的,鬼来电又何妨
“喂,你好”以为是自家快递站的客户打来问快递情况的,兰秋晨语气轻松。待听清楚对方的话,不禁蹙了眉头,“啊你姓赵找桑小姐都说了她不在……
啊你是风……风野衡派来的”
风野衡,她不认识这个人,可对这名字印象深刻。那可是偶像亲口承认的圈内友人,还把桑宅最先红透了的那颗石榴给他寄了过去。
但不知是何原由,偶像一直拒见他。
表面理由是:两人不再是一个圈子的人,远香近臭,她更珍惜目前的纯洁友谊。好吧,偶像是当事人,这么做肯定有她的道理,路人未知全貌不予置评。
于是,兰秋晨开着桑宅的电动小三轮到了山脚,果然看到一位三十左右的平头小哥等在铁门前。
对方身材魁梧壮实,一看便知不是好惹的主。
无妨,兰秋晨自认也不好惹,何况身边还有两条恶犬相随左右。另外两条巡山去了,若有危险,只需吹一下哨子就能召它们过来。
所幸平头小哥并无恶意,看见她下来,首先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码。
不要跟陌生人站到一起,更不要轻易给对方开门,无论来人是男是女。何况眼下是在山里,凡事要三思后行,兰秋晨隔着铁栅门等着对方取出身份证明。
先看身份证,然后对方把手机递给她:
“我的雇主风先生想跟你通话。”
风先生,风野衡。
对于有幸收到偶像亲手摘红石榴的这个人,兰秋晨的内心是好奇的,伸手接过手机一瞧。
哟,一位气质不凡,长得清俊绝伦的男生出现在屏幕里。
这男人,当得起官方媒体用“郎艳独绝,世无其二”来形容他,不愧是能混娱乐圈的人。自从听偶像提过他的名字,兰秋晨便从网上搜过他的过往事迹。
当时第一眼觉得,嗯,很帅。且歌舞俱佳,演技精湛。
可娱乐圈里有太多的帅哥美女,几乎每天的热搜都是新面孔。其余的要么是哪位大咖要结婚了,要么哪位小生塌房了,太过正经的明星似乎都很难出头。
直到近在咫尺,方意识到对方的容貌真的比一般人出挑太多太多。
此时此刻,看着视频里的男人,兰秋晨的心头瞬即掠过偶像那句“我跟他是两个世界的人了”。之前她是不以为然,主张想爱就爱,主打一个随心所欲。
但眼下,她的脑海里只掠过一句话:
烂漫不过山中花,绝色尽在烟火里。
偶像和他,一个是避世逍遥的山中花,一个混迹人间烟火的最深处。的确是两个世界的人了,就算有所交集,双方必须有人作出牺牲才能圆满。
偶像志在山野,他成名不易,谁又有资格劝他放弃
“你好,兰小姐,”视频里,风野衡笑若清风拂柳,“我叫风野衡,是弯弯的朋友。”
“啊,你好,我知道。”兰秋晨本能地应和点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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